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余杭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已经于2022年7月20日启用,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。
余杭区27处交通监控设备,有2处位于仁和街道。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:
小知识
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
●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。禁止标线包括地上的黄实线(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)和黄色大叉(代表禁止停车),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。比如实线变道、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、禁止左转弯的左转弯等驾驶行为,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。
●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是扣驾驶证3分,罚款20-200元。
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
● 车辆通过人行道不停车让行会处以扣驾驶证3分,罚款20-200元的处罚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●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● 编辑:徐昌国 ▎审核:李美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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